签字盖章原件
(略)灯亮化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1.
(略)受
(略)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
(略)灯亮化工程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
(略)
2.5工期:30日历天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cr/lis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均无重大违法记录行为。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
(略),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进行投标。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略)
投标报名及询比文件的获取:
(略)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北京中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6.发布公
(略)站发布。
7.联系方式:
(略)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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