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基本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
(略)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
(略)
(6)供应商应独立完成整个采购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7)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①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②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
(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质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变更为: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基本要求。1.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
(略)
6.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
(略)
7.投标人应独立完成整个采购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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