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略)
(略)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点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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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经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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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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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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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拟在望城经济技术
(略)厂房内,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点项目。年收集、贮存及转运危险废物21000吨(收集类别详见报告表)。收集范围为整个
(略)辖区;收集对象为危险废物年产生量(或委外利用处置量)10t及以下的工业源危险废物,机关事业单位: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各贮存单元产生的有机废气、酸雾及异味,含汞废物泄漏产生的含汞废气经负压收集,采用“碱液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25米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甲醛、氯化氢、硫酸雾、汞及其化合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略))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有组织排放速率严格50%的要求;臭气浓度、氨、硫化氢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表2标准限值,有组织排放速率严格50%的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表1二级标准限值。
(2)水环境影响
生活污水依托金荣科技产业园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略))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后,
(略)(略)进入望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等因素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废抹布、拖把、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喷淋废水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
(略)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略)
联系方式:
(略)
通讯地址:
(略)
望城
(略)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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