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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关于车牌号为皖K8513L长安牌汽车一辆(不包含车牌号码)(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阜阳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安徽 - 阜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略)码)(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安徽(略)人民法院
第一次司法拍卖公告
(2024)皖1203执恢87号

(略)(略)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2日上午10时至2024年6月3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略)公布为准)(略)(账户名:(略)(略)人民法院,网址:https://(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为皖K8513L长安牌汽车一辆((略)码)。网询均价(略),起拍价14375.2元,保证金(略),每次增价幅度1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结束前五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略)(略)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略)
竞买人可先自行在淘宝--司法拍卖--模拟参拍界面进行模拟参拍,以了解相关拍卖流程。
六、特别提醒:违章记录不详,如有违章和罚款由买受人自行消分、缴纳罚款。本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车辆停车费用及拖车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过户费及其他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最迟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说明:暂无人主张优先购买权。
十、与本标的物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承租人、共有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案相关人员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视为已通知相关人员。
十一、(略)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略)417、开户银行代码:(略)9)。
余款缴付完毕后买受人凭成交款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略)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认的期限内将剩余价款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剩余价款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略)络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等扰乱司法拍卖程序的竞买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淘宝技术咨询:(略)
法院咨询电话:0558-(略)张法官
法院地址:(略)
辅助拍卖机构:(略)
咨询、看样联系人:(略)
监督电话:(略)(中院)
贷款服务电话:(略)(王)
(略)(胡)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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