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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关于长沙市芙蓉区隆平路218号中房瑞致小区一期8栋304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略)(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6月16日10时至2024年6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网址:https://(略),户名:(略)(略)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建筑面积为214.9平方米,用途为住宅,权属人为李旭金。
评估价格:(略)元,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及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1、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咨询联系人:(略)
初步定于2024年6月12日下午16时至17时看样。如需看样请提前一周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略)
三、拍卖方式:(略)
四、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临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
2.因办理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权属转移登记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迟延完成过户,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时间不作承诺,因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3.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有权机关确认的拍卖标的物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五、对标的物享有优先竞拍权资格人,需在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申请优先竞拍权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竞拍权资格参加竞拍,逾期不申请或不提供合法证明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优先竞拍权。截止公告日尚未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本拍卖公告期的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六、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应由原产权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法院送达完成过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书至有关财产产权管理部门后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书面退税申请等相关资料(税收凭证备注中应注明涉税不动产坐落信息、地址:(略)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气等开户(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七、(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10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备注:(2024)湘1302执恢394号房产拍卖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以本院公告的余款缴入截止时间为准),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娄底街心支行
(略)(略)(略)-109991
竞买人在拍卖(略)拍标的物情况说明。
法官电话:(略)(廖法官)
咨询、看样电话:(略)(张先生)
举报、监督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略)(略)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6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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