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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瑞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服务

所属地区:云南 - 德宏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云南 - 德宏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德宏(瑞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服务((略):DHYK-2024-19)
项目所(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略)一、招标条件本德宏(瑞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00万元,(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德宏(瑞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服务、一、编制德宏(瑞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通过行政单位:(略)
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联合体双方需要提供)(4)社保要求: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联合体双方需要提供)(5)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联合体双方需要提供)(6)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联合体双方需要提供)(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略)(略).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注:采购人:(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项目概况:德宏(瑞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略):DHYK-(略).项目名称:(略)
验收服务3.采购方式:(略)
7.项目概况:德宏(瑞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位于勐卯街道芒令村((略)),项目用地面积90.5亩,建设内容包括:公共冷库、(略)(略)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46780㎡。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范、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略)
9.服务时间:整个项目周期。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询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联合体双方需要提供)(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联合体双方需要提供)(3)税收要求: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联合体双方需要提供)(4)社保要求: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联合体双方需要提供)
(5)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联合体双方需要提供)(6)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联合体双方需要提供)(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略)(略).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注:采购人:(略)
电子邮件获取:(略)
3.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我公司仅接受报名,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询价的资格,以询价小组审查结果为准。
四、报价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15:00分2.递交地点:(略)
五、开启1.时间:2024年5月23日15:00分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相关费用招标代理:(略)
(略)、“(略)”微信:(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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