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大唐海南万宁天然气发电工程项目升压站工程进行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大唐海南万宁天然气发电工程项目升压站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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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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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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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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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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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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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升压站主变容量为2×590MVA,主变采用三相双绕组风冷一体无载调压变压器,户外布置,额定电压242±22.5%/20kV,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设备。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506m2。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海南省“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项目选址合理。在切实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等主要环境影响均能满足相关评价标准。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1)升压站主变压器采用户外布置,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减少电磁对环境的影响;(2)升压站主要电气设备均采用低电磁设备,且运行期对产生电磁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使各设备长期处于稳定运行状态;(3)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运行期升压站电磁水平监测。2、声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升压站选用低噪声主变;采用绿化隔声等措施降低升压站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主要声源设备大修前后,应对厂界排放噪声和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铅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废蓄电池(HW
(略))、废变压器油(HW
(略))均属于危险废物。①产生的废蓄电池于
(略)内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关危废资质的单位:
(略)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运营期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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