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安保服务(
(略):JYZB2024-09)
项目所
(略):吉林省,
(略)一、招标条件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安保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二级岗
(略)/人/月;三级岗
(略)/人/月,招标人: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要求部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安保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安保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3.2、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近三年(
(略)年)至少一项类似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3、外省保安服务企业,需提供在
(略)公安局办理的备案登记证明材料;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供应商近三年(
(略)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3.6、具有正规的培训机构;3.7、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经过正规培训持保安从业资格证上岗;3.8、具有固定经营场所;3.9、单位:
(略)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转包或变相转包;
(略),不接受包含物业等其他涵盖保安服务的企业。
3.11、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项目参与单位:
(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
(略)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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