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获取:
(略)
一、
(略):GZH-ZB-
(略)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160000.00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1(
(略)(略)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_标包1):标包1预算金额:160000.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160000.00元
(略)品目名称:
(略)
(略)(略)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_标包11(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略)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二、
(略)(略)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主体资格: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
(略)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书面声明: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企业须提供签字盖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
(略)
(2)信用承诺: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
(略)”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
(略)”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获取:
(略)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标包1: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地点:
(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4《《财政部
(略)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
(略)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略)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二)获取:
(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略)
2024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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