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关于征集2024年度新一轮黑龙江省“双一流”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的通知

所属地区:黑龙江 发布日期:2024-05-16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相关单位:(略)
黑龙江省教育厅现开展2024年度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征集的项目需要围绕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和我省“4567”现代产业发展需求,重点聚焦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高端装备、新材料、智能农机、能源、化工、汽车等能加快新质生产力形成的相关领域。
二、项目申报类型
项目强调协同创新、产业融合、成果落地。本项目承担高校与企业及转化机构等单位:(略)
三、项目申报条件
省属“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含重点建设学科高校)可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高校等创新主体牵头申报。合作方应与牵头单位:(略)
四、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项目需要依托已有、已成熟高水平重要创新成果,如:专利、软著、品种权等自有知识产权成果,且产权明晰可转化。
2.“孵化项目”和“培育项目”要求承诺合作单位:(略)
3.项目强化产研融合,需有企业协同推动成果进一步创新,项目建设需要有基础、有目标,绩效可量化、可实现。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2024—2025年度内实现成果省内转化落地,2025年3月做为项目中期考核节点。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强化保障措施强硬得力可持续,创新成果创造产出可持续,团队培养梯级建设可持续,产业发展经济效益可持续。
4.项目强化层级递进、争先晋位,培育延续孵化循序产业,2023年度已获批的“培育项目”可升级申报此次“孵化项目”,除此类情况外2023年度已获批项目的负责人不可再进行本轮项目申报。同一科研人员作为负责人本轮申请和承担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科研人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本轮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5.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指标转化生成项目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项目申报书及附件将作为后续项目审查、评审和考核的依据。
五、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1:黑龙江省高校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技术就绪度评价标准及细则.pdf
科研处
2024年5月16日
附件1:黑龙江省高校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申报书.doc附件2: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附件3:技术就绪度评价标准及细则.pdf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
0.14281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