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略)治理与证券合规、
(略)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略)作为招标代理:
(略)
一、招标项目信息:
1.1招标人:
(略)
1.2项目名称:
(略)
1.3采购方式:
(略)
1.4资格审查方式:
(略)
1.5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120日(日历日)。
1.6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7预计采购总金额:人民币155万元(含税)。
1.8项目所属地:广东省
(略)
1.9
(略):NWNY-DSHB-
(略)
二、招标条件
2024-
(略)治理与证券合规、
(略)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
1.国资委、证券监管机构、
(略)的治理要求逐年提高;与此同时,全面注册制以来证券监管部门的执法态势愈加从严、违规成本显著提升。
(略)规定动作,
(略)治理机制,
(略)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证券合规风险,
(略)治理与证券合规咨询及支持服务机构。
2.
(略)信息披露质量和效率,
(略)证券事务及相关工
(略)场接轨,
(略)与
(略)场双向反馈的支撑工作,拟选聘一家专业的信息披露与证券事务咨询及支持服务机构。
3.为了及时了解并掌握
(略)场新规、
(略)案例,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数据分析支持,提高信息收集效率,
(略)供多部门使用。
(二)采购范围
1.服务地点:
(略)
1.1服务地点:
(略)
1.2服务方式:
(略)
2.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
3.标的划分
标的1:2024年-
(略)治理与证券合规咨询及支持服务项目。
标的2:2024年-2025年信息披露与证券事务咨询及支持服务项目。
标的3:2024年-
(略)项目。
4.采购范围及内容
4.12024年-
(略)治理与证券合规咨询及支持服务项目
(略)公司治理咨询及支持服务
1.治理体系及治理制度建设,包括但不限于:
(1)结合国资委、证券监管机构、国家出资企业有关要求,
(略)制定治理水平提升方案及举措等;
(2)
(略)治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政策变化情况及时予以提示,对国企改革和国家出资企业的有关政策文件、
(略)治理相关承接工作;
(3)
(略)要求,协助拟定、修订相关治理制度及范本(
(略)《章程》、一般制度、重要制度、业务指导书);
(4)
(略)要求,
(略)做好内部各议事机构的权限划分及梳理,
(略)建立、优化、修订相关议事规则及事项清单等文件;
(5)
(略)要求,
(略)审核下属单位:
(略)
(6)
(略)要求,每年度提供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驻场服务。
2.
(略)三会规范运作咨询及支持服务(注:此处“三会”
(略)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股东大会,下同),包括但不限于:
(1)
(略)实际情况,协助制定董事会及其专委会、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
(略)有关职能部门制定三会工作开展方案等;
(2)
(略)三会审议程序:对公司拟定的会议召开方案进行审核,对会议的召集、召开流程及议案的审议程序进行合规性审查,尤其关注是否属于相关议事机构职权范围、
(略)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3)三会议案及会议材料审核:对公司编制的拟提交三会审议的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进行规范性审核,尤其关注议案内容是否满足监管机构要求予以关注、发表意见等要求;
(4)三会管理提升:
(略)要求,制定三会文件标准模板(不限于议案、审查意见、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记录、表决票等),协助优化三会运作机制并提出优化方案及建议等;
(5)股东大会见证:
(略)股东大会安排,核验股东身份及资格的合法性,对召集召开流程合法性进行查验,协助召集人对股东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进行登记,对会议登记、投票、表决票情形等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
(略)就议案有关内容与董事、监事及股东进行沟通,
(略)治理、法律合规等有关事项出具咨询意见等。
(略)证券合规咨询及支持服务
1.董监高合规管理及咨询,包括但不限于:
(1)资格核验: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
(略)《章程》等规定的资格进行审验确认,
(略)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2)声明见证:对新任董监高的询证函进行审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对董监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声明函内容进行说明,并对签字进行见证确认;
(3)董监高任免:
(略)开展董监高换聘相关工作,对董监高人员的任免程序、聘任合同等进行审查、审阅,
(略)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4)董监高履职:
(略)要求,协助建立董监事履职保障机制,协助优化保障董监事履职及考核评价的相关工作等。
2.证券合规咨询及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1)
(略)要求,就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证券合规事项进行分析并给出解决建议或出具专业备忘录;
(2)为公司优化证券合规管理提出建议(如股东减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日常经营事项);
(3)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国家出资企业要求就特定证券事项(如股份回购、股东大会召集、提案程序等,但不包括再融资、股权激励、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专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3.公司治理及证券合规培训:
(略)要求,在合作期内提供至少5次专题培训。
*标的1必须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咨询及支持服务:治理体系及治理制度建设;
(略)三会规范运作;董监高合规管理;证券合规;培训。
4.22024年-2025年信息披露与证券事务咨询及支持服务项目
(略)信息披露咨询及支持服务
1.临时报告咨询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
(1)
(略)具体情况提出高质量的信息披露方案和建议,对信息披露时点及要求进行把握,
(略)场应对和披露口径建议;
(2)对公司应予披露的事项进行提示和提醒;
(3)为公司提供适用的公告模板,
(略)编制的公告文稿及备查文件;
(4)从信息披露角度,对公司三会议案内容及材料等进行审核;
(5)与临时报告有关的其他咨询事项。
2.定期报告咨询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
(1)对定期报告涉及事项的规定动作进行提示,
(略)要求制定定期报告工作方案;
(2)根据最新监管要
(略)场案例,梳理披露及合规要点,参与年报及半年报讨论并协助编制定期报告大纲;
(3)为公司定期报告非财务信息披露内容提供优化建议,协助实施适当的披露策略;
(4)对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文档及数据采集文件进行校验,审核定期报告有关文件等,提高定期报告的准确性;
(5)对美化版定期报告进行复核校验;
(6)在每个年度报告期间提供至少5个工作日、半年度报告期间至少提供3个工作日驻场支持服务;
(7)与定期报告相关的其他咨询事项。
3.信息披露综合咨询:
(略)要求,对公司经营管理中可能涉及的信息披露事项进行研究并出具备忘录。
(略)证券事务咨询及支持服务
1.协助开展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沟通,包括但不限于:
(1)
(略)传递最新的证券监管动态、政策规则及工作要求等;
(2)
(略)致证券监管机构的各类函件包括但不限于问询函回复、情况说明及申请文件等;
(3)
(略)开展证券事务相关自查工作。
2.证券事务技术咨询,包括但不限于:
(略)、
(略)、
(略)(略)、
(略)的使用指导。
3.
(略)相关证券事务支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工作手册、流程性指引等。
4.
(略)涉及的其他证券事务提供咨询建议等。
5.证券事务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1)
(略)实际情况,
(略)证券事务档案管理规范;
(2)
(略)证券事务有关档案的规范性,
(略)进行档案整理并提出优化建议;
(3)
(略)要求,制定证券事务检查方案并协助开展自查工作;
(4)每年度提供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档案管理相关现场服务。
6.证券事务培训:
(略)要求,针对信息披露、内幕信息、股份管理、合规交易、投关管理等开展专题培训,每年不少于4个专题。
(略)(略)场资讯支持服务
1.资讯报告定制,主要包括:
(1)
(略)要求编制晨报、日报及月报等;
(2)
(略)要求协助编制
(略)场专题报告。
2.数据信息采集整理:
(略)要求整理
(略)场有关案例、数据等。
3.推介文件美化:
(略)要求,对公司用于推介汇报的PPT文档进行设计美化(每年不少于3份)。
*标的2必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咨询及支持服务:信息披露;证券事务;
(略)场资讯。
4.32024年-
(略)项目
(略)模块及功能
1.检索类模块,主要功能包括:法规检索、公告检索、监管函件及违规案例查询、研究报告检索、定期报告解析等;支持根据信披评级、板块、行业、企业性质等多重检索条件;可实现精确查询法律、各版修订对比;支持下载、分享等多种操作等。
2.数据模块,主要功能包括:资产重组、再融资、股权激励、回购等案例查询与归集等。
3.分析类模块,主要功能包括:股东名册分析,财务数据分析,市值分析等并可形成相关报告进行下载。
4.投关管理模块,主要功能包括:公司研究报告查询及下载;股东数据管理;投资者分析;
(略)机构交流会举办;投关监测及活动记录管理;指数查询;可视化财报等。
*标的3必须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咨询及支持服务:检索;数据;分析;投关管理。
(略)账号数量
支持多部门人员同时使用。提供至少15个用户权限供多部门使用,且可自主进行必要的授权。
备注:1.凡标注“*”号的条款/指标为关键条款/指标,投标方必须给予高度重视,给出明确和详尽的响应,如有负偏离,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效。
2.甲方将根据其供应商管理有关规定在合同履约期间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三)标的物清单
(略)
标的名称:
(略)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服务有效期
总价最高限价(万元)
单价最高限价
备注
1
2024年-
(略)治理与证券合规咨询及支持服务项目
70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
70
/
/
2
2024年-2025年信息披露与证券事务咨询及支持服务项目
60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
60
/
/
3
2024年-
(略)项目
25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
25
/
/
备注
本项目共3个标的,每个标的设1名中标单位:
(略)
报价及结算说明
1报价方式:
(略)
2有效报价:投标人总价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成本价为有效报价。
3结算方式:
(略)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标的物描述
标的1:2024年-
(略)治理与证券合规咨询及支持服务项目。
标的2:2024年-2025年信息披露与证券事务咨询及支持服务项目。
标的3:2024年-
(略)项目。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上述“采购范围及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民法典》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与招标人:
(略)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4)
(略)范围内没有被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或实施不接受投标处
(略)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
(5)投标人应是未处于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等主体
(略)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及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说明:1)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cn)”、“信用中国(
(略).cn)”、“
(略)(
(略).cn/)”、“信用电力(
(略).cn)”查询结果为准。2)招标代理:
(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投标人须按标准格式出具“关于本项目投标不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的投标人承诺书”)。
(8)本项目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单位:
(略)
专用资格
标的1:2024年-
(略)治理与证券合规咨询及支持服务项目
(1)是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可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略)站公示文件等并加盖公章)。
(2)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执业质量及诚信记录,且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等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行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处罚,递交响应文件之日前没有正在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投标单位:
(略)
(3)投入本标的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投入本标的的工作人员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受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等监管部门或司法行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投标单位:
(略)
标的2:2024年-2025年信息披露与证券事务咨询及支持服务项目
(1)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执业质量及诚信记录,且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等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行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处罚,递交响应文件之日前没有正在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投标单位:
(略)
(2)投入本标的的工作人员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受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等监管部门或司法行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投标单位:
(略)
标的3:2024年-
(略)项目
(略)的所有权,且获得了相关权利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5.
(略)(网址https://
(略))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下载视为无效领取招标文件。
5.2领取时间:2024年05月1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5月24日00时00分00秒。
5.3若规定时间内领取文件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开标最低要求,则视同本项目投标人数量不足。将按照招标人:
(略)
5.4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5.5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其他要求:为了加强供应商管理和评价,
(略)(
(略).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注册
重要提醒:
(略)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
(略)供应商CA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平台”为审核单位:
(略)
(略)操作咨询电话:
(略)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略)。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略)
(1)
(略)(https://
(略))递交投标文件;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
(3)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标的为单位:
(略)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4年05月17日00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08时30分00秒。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
(略)将不予受理。
未完成单位:
(略)
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参与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七、开标时间、地点:
(略)
时间:2024年06月06日08时30分00秒
地点:
(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略)(https://
(略))、
(略)(
(略))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十、异议及投诉
10.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
(略)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
(略)
异议递交方式:
(略)
异议递交邮箱:
(略)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略)(https://
(略))按要求提交。
10.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要求先向招标人:
(略)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
(略)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
(略)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
(略)
10.3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
(略)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招标代理:
(略)
2024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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