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颗粒燃料采购需求公告
为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及歧视性,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充分竞争,我部计划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采购需求相关情况公示如下,欢迎潜在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
(略)
二、项目概况:该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
(略)
三、技术参数要求
★(一)原材料:压缩松木、优质黄料;
★(二)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应符合《固体生物质燃料发热量测定方法》GB/T
(略)自动氧弹热量计法标准,不小于4200千卡;
★(三)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应符合《固体生物质燃料工业分析方法》GB/T
(略)标准,大于80%;
★(四)干燥基全硫量应符合《固体生物质燃料全硫测定方法》GB/T
(略)艾士卡法标准,小于0.05%;
★(五)灰分应符合《固体生物质燃料工业分析方法》GB/T
(略)标准,小于1%;
(六)形状:颗粒状,质地紧实,无其他杂质。
四、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
(略)
1.交货时间:首次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0.5个月,后续交货按甲方要求分批次供货。
2.交货地点:
(略)
3.交货方式:
(略)
(二)产品包装和运输要求
产品包装和运输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使用编织袋包装,每袋25千克,装袋人工费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三)质量保证期
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12个月。
★(四)知识产权和涉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单位:
(略)
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
(略)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略)
本项目分批次结算,甲方每使用300吨颗粒燃料,向中标供应商结算1次,中标供应商需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材料,采购单位:
(略)
★(六)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前,应当按合同金额的10%向采购单位:
(略)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略)
(三)单位:
(略)
(四)
(略)(
(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略).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略).cn)列
(略)(
(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略)(
(略).cn)无行贿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公示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5月23日。
七、联系方式:
(略)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略)
某部采购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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