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
(略)
一、项目基本信息:
(略)
采购项目
名称:
(略)
需求概况
初步质量技术标准(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
时间
1
院内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
1.环境卫生清扫。2.房屋及附属设施零星维修。3.垃圾收集转运。4.污水处理及清淤疏通。
5.设备检测保养及电力运维。
院内物业管理配置的物业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8名。项目经理:
(略)
180万元
2024年6月
二、项目概况:
院落占地面积543亩(约合36.2万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5.1万平方米,室外
(略)内卫生维护面积约0.75万平方米(体育场馆6000平方米,招待所1500平方米)。计划招标物业管理周期1年,预算总金额18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
(略)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意见反馈方式:
(略)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初步了解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
(略)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3.提出的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供应商。反馈的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
(略)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将视情做出书面回复。
五、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地址:
(略)
六、公示期限:
2024年5月16日至5月30日,逾期递交的资料,我单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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