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镇街工信部门,第三方验收机构,各工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关于清洁生产审核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自愿性清洁生产现场评估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洁生产现场评估验收是一项持续性工作,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一项具体任务,请
(略)、镇街工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和参加清洁生产现场评估验收工作,并确认前期收集的名单(附件1),如有更改请于5月17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通过粤政易报
(略)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与民爆科。
二、为进一步提
(略)清洁生产审核效率和质量,我局制定了《2024年自愿性清洁生产现场评估验收工作指引》(附件3)并随机参加现场审核工作,请你们依照工作指引,各司其责,严格按照省、市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相关程序和标准进行验收,进一步提
(略)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质量。
三、请各镇街(园区)对照任务指标(附件2),结合《
(略)“无
(略)”建设2024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附件4),督促企业加快清洁生产实施和尽早提出验收申请,原则上2024年11月30日后不再安排2024年清洁生产评估验收。
四、请各有意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按照《2024年自愿性清洁生产现场评估验收工作指引》(附件3)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尽早提出验收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自愿性清洁生产现场评估验收工作指引
附件:2024年自愿性清洁生产现场评估验收工作指引(附件).rar
(略)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5日
(联系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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