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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局采购项目信息公示(修编8份政府和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所属地区:广东 - 韶关 发布日期:2024-04-07
所属地区:广东 - 韶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政府采购
更新时间:2024/04/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采购项目背景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水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采购技术服务协助开展相关预案的修订编制工作。
二、项目预算
15万元(上限价)
三、服务内容
(一)修订《(略)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配套的风险评估报告、应急物资调查报告。
(二)修订《(略)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修订《武江十里亭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配套的风险评估报告、应急物资调查报告。
(四)修订《(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五)修订《(略)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以及配套的风险评估报告、应急物资调查报告。
(六)修订《(略)环境应急监测预案》。
(七)编制《(略)核事故应急预案》以及配套的风险评估报告、应急物资调查报告。
(八)编制《(略)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
四、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应依据本公示要求,提供本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于9月30日前向我局提交项目成果,包括需要配套的风险评估报告、应急物资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二)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任务,否则,我局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服务期内负责所有因服务质量问题产生的费用,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对错漏项目进行补查及修正,不得再收取费用。
(三)供应商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守相关工作秘密,不得将涉及本项目的任何保密资料透露或以其他方式:(略)
(四)供应商须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按规定缴纳税费,必须提供带税章的正式发票。
(五)本公示未尽事宜,将在合同签订或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协商确定。
五、报价方式:(略)
受邀请单位:(略)
六、公示和报价时间
公示和报价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5日。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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