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招标代理:
(略)
一、建设单位: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三、工程地点:
(略)
占地面积0.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涉及36栋楼,304户。
(略)宇外立面、天面整修,三线整治,
(略)道,完善消防设施,修
(略)道路,消防设施维修改造等。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建设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78.64万元。
六、建设内容:本次微改造内容主要分为两大部分:房屋建筑本体改造部分
(略)公共部分。
1.房屋建筑本体改造:
(略)栋门,
(略)道照明,
(略)道,
(略)梯扶手,
(略)栋消防设施,增设逃生窗,提升消防安全;
(略)道内“三线”,更换信报箱,明渠改暗渠,清疏、维修化粪池及排污卧管,外立面整饰等。
2.公共部分改造:维
(略)(略)、拆
(略)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建
(略)公共空间、提
(略)环境品质设施等。
七、代建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在我单位:
(略)
八、代建费用:
代建服务费根据《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规定,最高限价不得超过控制价人民币贰拾壹万捌仟元整(¥211800.00元),由报名企业自行报价(参考价),按市住建部
(略)财政部门相关要求进行报价下浮,下浮率不得超过2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九、现场考察:不设现场考察,由申请人自行勘查现场
十、申请人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房地产开发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以上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注:
(略)的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
(略)
3.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
4.具有与工程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技术、造价和管理等专业人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十一、报名需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
3.企业简介(格式自拟);
4.本公告第十款第三至四条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报价函(格式自拟);
6.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上述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其他证明等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缺项或不符合资质条件要求的企业将被取消评选资格。资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读的,视为未提供该项资料。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十二、确定中标单位:
(略)
如报名的企业不足3家,本单位:
(略)
十三、报名时间、地点:
(略)
1.参加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申请企业代表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
(略)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3日17:30前将报名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送
(略)。联系方式:
(略)
十四、项目招选联系人:
(略)
招标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地址:
(略)
招标代理:
(略)
联系人:
(略)
地址:
(略)
十五、本项目具体事宜
(略)办事处负责解释。
(略)办事处
(略)
2024年5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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