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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5-16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我部于2024年05月14日发布了2024-JQ02-W1006印刷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时间修正
更正内容:
对招标文件中“近三年”、“上年度”等时间进行修正,详见新版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一)质疑文书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名称:(略)
(2)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必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必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供应商应当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质疑受理单位:(略)
二)质疑不予受理情形
(1)质疑供应商未参与质疑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对其已依法获取:(略)
(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
(3)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的质疑期限。
(4)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文书内容的要求。
(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供应商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
(6)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三)其他
(1)刻录完成后,请及时复核是否刻录成功,为防止因光盘问题导致文件无法正常读取,建议提供两份加密版投标文件(光盘),1份不加密投标文件(光盘,该光盘包含pdf版和可编辑word版);
(2)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到达开标现场,预留充足的文件上传时间,至投标截止时,投标文件未成功完整上传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服务热线服务电话:(略),服务时间:工作日8:00至11:50,15:00至17:50。4.采购管理热线:(略)(手机)、(略)(座机);通讯地址:(略)
2024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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