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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深电缆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发布日期:2024-05-16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2024年5月16日,(略)建设项目(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略)
(略)(迁改扩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略),占地面积为9926m2;建筑面积为10526m2,项目建设后总投资1200万一期投资1080万元,年生产电缆500万米。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编写了《(略)(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27日取得了(略)
项目为分期验收,一期工程开工建设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竣工时间为2024年03月25日。于2024年4月7日开始投入试运行(调试),(略)进行了监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一期工程投资10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环保投资占一期工程总投资的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分期验收,自主验收范围包括:一期工程生产设施及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表1项目主要设备建设情况一览表
(略)
工序
设备名称:(略)
迁改扩建前
迁改扩建后
变化情况
一期投产数量
未投产数量
单位:(略)
(略)
1
拉丝
铜线拉丝机
1
3
2
2
1

(略):14头;功率:55kW
2
多头拉丝机
0
3
3
1
2

/
3
绞线
绞线机
2
3
1
3
0

/
4
花线绞铜机
1
2
1
2
0

功率:55kW
5
54盘框绞机
0
2
2
2
0

(略):JLK-500-24;功率:55kW
6
成缆
成缆机
1
2
1
2
0

/
7
成缆、成圈
成缆成圈机
2
3
1
1
2

/
8
成圈
半自动成圈机
2
2
0
2
0

(略):GC-F-1
9
自动成圈机
1
3
2
3
0

/
10
打码
激光打码机
1
1
0
0
1

(略):CW-500;工作温度170℃
11
芯线押出
芯线押出机
0
4
4
4
0

尺寸:长20m×宽1m×高2.5m

(略):50型;功率:22kW;螺杆直径(单螺杆):50mm
12
冷却
配有
冷却水槽
0
4
4
4
0

尺寸:长6m×宽0.2m×深0.13m
13
芯线押出
芯线押出机
0
2
2
2
0

尺寸:长20m×宽1m×高2.5m

(略):90型;功率:55kW;螺杆直径(单螺杆):90mm
14
冷却
配有
冷却水槽
0
2
2
2
0

尺寸:长6m×宽0.2m×深0.13m
15
外被押出
外被押出机
0
4
4
4
0

尺寸:长20m×宽1m×高2.5m

(略):70型;功率:55kW;螺杆直径(单螺杆):70mm
16
冷却
配有
冷却水槽
0
4
4
4
0

尺寸:长6m×宽0.2m×深0.13m
17
喷码
微喷码机
0
4
4
4
0

(略):C6667;功率:55kW
18
绞合
单绞机
0
1
1
1
0

(略):1250#;功率:22kW
19
对绞机
0
1
1
1
0

(略):1000#;功率:22kW
20
氩弧焊管扎纹生产线
0
1
1
1
0

(略):70#
扎纹
配有
扎纹机
0
1
1
1
0

牵引机
0
1
1
1
0

熔断
熔断机
0
1
1
1
0

21
缠绕
卧式绕线机
0
1
1
1
0

/
22
破碎
碎料机
0
4
4
4
0

尺寸:长1m×宽0.5m×高1m;容量:150kg;功率:4kW
23
包纸
耐火绕包机
2
5
3
5
0

(略):TQD-800;功率:5kw
24
辅助设备
空压机
1
2
1
2
0

22kW
25
冷却水塔
0
2
2
2
0

10t/h
26
蒸汽发生器(电)
0
5
5
4
1

功率48kW,容量24.5L;
27
台式钻床
0
1
1
0
1

5kW
一期工程设计年加工生产电缆500万米,未投产的设备有:铜线拉丝机1台、多头拉丝机2台、成缆成圈机2台、激光打码机1台、蒸汽发生器(电)1台、台式钻床1台。经现场调查核实,项目为分期(一期工程)验收,项目生产的产品种类和规模、生产工艺、污染设备数量及非污染设备、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均未超出环评及批复(东环建〔2023〕12808号)的要求,建设地点:(略)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略)雨水收集渠收集后(略)(略)
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卫生间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略)(略)引至(略)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芯线押出、外被押出、冷却工序冷却用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蒸汽发生器用水:项目蒸汽发生器用水为外购蒸馏水,无需用新鲜自来水制备软水,蒸汽发生器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耗损量,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拟将芯线押出、外被押出、喷码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项目喷码工序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总VOCs、非甲烷总烃计,项目芯线押出、外被押出工序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计,并设置集气装置对以上工序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熔断、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生活垃圾堆放场所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固废仓内,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单位:(略)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果
1、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拟将芯线押出、外被押出、喷码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项目喷码工序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总VOCs、非甲烷总烃计,项目芯线押出、外被押出工序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计,并设置集气装置对以上工序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部分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总VOCs有组织部分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略))中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的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总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略))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同时,项目严格控制NMHC无组织废气排放,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
项目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处理后的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熔断、破碎工序:熔断、破碎工序产生的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达标排放,其厂界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及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中的较严值。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略)于2024年04月22日-04月23日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监测期间,生产设备运转正常,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环保验收监测技术要求。
(略)出具的《(略)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略):TC24-HJ04-217R)表明: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排放均达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
经核查,建设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废原料包装物、三合金云母带边角料、无纺布绕带边角料、PVC纤维填充绳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模具)暂存于固废仓内,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单位:(略)
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执行标准要求。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工程性质、规模、地点:(略)
七、后续要求
(一)项目已审批尚未建设的产品及方案有:电缆50万米/年,未投产的设备有:铜线拉丝机1台、多头拉丝机2台、成缆成圈机2台、激光打码机1台、蒸汽发生器(电)1台、台式钻床1台。以后如因生产所需,另行增加生产设备及其工艺的,需及时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方可投入使用。如因生产所需,项目使用理化属性变更的原辅材料,需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申报。
(二)建设单位:(略)
(三)严格控制废水、废气排放总量在环评审批要求之内,若环境保护治理设施达不到环评批复要求或产生扰民情况,应立即停止生产,待处理设施完善后才能进行生产。
(四)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五)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配备相关应急物资,定期组织演练。
(六)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略)
2024年5月16日
公示时间:2024年05月16日-2024年06月14日(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
公示载体:https://(略)((略))
附件1:广深一期自主验收报告表.pdf8.0MB,下载次数0
附件2:广深自主验收意见.pdf9.4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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