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略)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组织有关单位:
(略)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验收范围:
(略)朗县琼日神
(略)建设项目主要为游客
(略)的建设,其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硬化工程、防护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以及消防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15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真实姓名,单位:
(略)
(略)朗县琼日神
(略)工程验收调查报告.pdf朗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
(略)朗县琼日神
(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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