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单位:
(略)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公告日期
(略)
白山房权证白BQ
(略)
公告
申请人
权利人(共有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略)
不动产坐落
所在
层数
建筑面积
(m2)
规划用途
备注
2024年5月15日
000100
000099
王淑芹
刘玲
刘彬
王淑芹
房屋
(略)-
(略)
(略)东兴街
1
48.00
住宅
注:公告申请人向我处申请声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如因申报不实所发生任何产权及经济或法律等纠纷,完全由申请人承担。本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
(略)(略)站予以发布作废公告。申请人及房屋利害关系人如对本公告有异议,请于本《公告》
(略),公告时限内,申请人及房屋利害关系人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
(略)将依法将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责任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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