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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024年网挂第1号)

所属地区:湖北 - 十堰 发布日期:2024-05-15
所属地区:湖北 - 十堰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经十堰经济技术(略)管委会批准,(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经济技术(略)(略)上挂牌方式:(略)
一、“标准地”地块基本情况
(一)地块范围及性质:
(略)
土地位置
用地指标
产业准入
起始价
保证金
加价幅度
(万元)
(万元)
(万元)
十开储出(2024)1号
十堰经济技术(略)
面积
524平方米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18
2
1
规划用途
工业用地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
绿地率
≤15%
建筑密度
≥40%
十开储出(2024)2号
十堰经济技术(略)空港产业园
面积
9035平方米
建材制造
241
25
3
规划用途
工业用地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
绿地率
≤15%
建筑密度
≥40%
十开储出(2024)4号
十堰经济技术(略)
面积
117平方米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4
1
1
规划用途
工业用地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
绿地率
≤15%
建筑密度
≥40%
十开储出(2024)5号
十堰经济技术(略)
面积
30000平方米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560
56
6
规划用途
工业用地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
绿地率
≤15%
建筑密度
≥40%
以上地块需满足: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25万元。
挂牌要求:
1.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通过资格审查,应在2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原件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竞得地块的出让金。
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十堰经济技术(略)管委会签订《“标准地”项目建设投资协议》,与(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经济技术(略)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标准地”使用协议》的约定使用土地。如因竞得人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将依法解除《成交确认书》,竞得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竞得人在土地成交后45日内(含成交当日)必须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在缴清税费10个工作日内,由(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经济技术(略)分局与受让人进行土地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4.竞买人须承诺竞得后,(略)(略)的名义签订《出让合同》,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5.该“标准地”的区域评价(规划环评、矿产压覆、地灾危评、)已完成,竞得人在取得土地后,须根据各行业管理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地块评价(备案)手续。
6.受让人应严格执行本地块的规划条件,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要求落实。受让人须承诺在土地正式交付次日起半年内开工,开工后三年内全部竣工,并按《“标准地”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约定办理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
7.出让人依据投资建设协议的约定,对“标准地”分时段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活动。
(略)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竞买行为,涉嫌违法用地未接受处罚前,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申请竞买。
三、用户注册与竞买申请
1、竞买申请人依照规定,向CA数字证书武汉办事处办理CA数字证书;
2、竞买申请人办理CA(略)上注册。((略)操作说明认真填写注册表格、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信息,成为注册用户);
3、(略)
四、竞买报名
竞买人须于2024年6月11日16时前登录(略)(略)提交竞买申请书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申请人名称:(略)
五、挂牌出让时间、地点:(略)
公告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6月3日,计20天。
挂牌时间:2024年6月4日至6月13日16时30分,计10天。
摘牌时间:2024年6月13日16时30分。
摘牌地点:(略)
六、出让文件获取:(略)
本次挂牌出让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土地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11日前从(略)查阅。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2、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竞买人,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3、竞买人可自行踏勘现场。需要组织现场勘查的,请提前预约。
4、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书面《(略)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违约人将被纳入不诚信用户名单,予以公示。不诚信用户在一年内不得参加(略)任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八、联系方式:(略)
出让人:(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经济技术(略)分局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九、(略)
本公告和本次拍卖出让结果在(略)(略)站、(略)网站同时发布。
(略)(略)站;
中国(略)(略)站;
(略)网站;
十、保证金缴纳方式:(略)
(略)后直接将竞买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全称:十堰经济(略)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农商银行白浪支行
(略)(略)272876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经济技术(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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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市自规局-(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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