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为大力整治牟家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面貌,决定实施
(略)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
(略)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
(略)
(三)项目实施地点:
(略)
(四)项目要求:对牟家
(略)、G210沿线垃圾投放点的垃圾每天清运一次,金凤村、向阳村、麻河村、凉垭村、跳狮村、联合村、龙须沟村垃圾投放点的垃圾每月清运4次,狮台村、长胜村、银丰村、乱石村垃圾投放点的垃圾每月清运3次。所有垃圾做到及时清运到
(略)垃圾处理厂,并保证垃圾桶的摆放规范整齐,有特殊或临时性任务时无条件服从牟家镇人民政府安排,做好垃圾清运工作。
(五)项目时间:12个月。
二、资金来源:镇级财政。
三、招标价:本次招标价为20.12万元(大写:贰拾万壹仟贰佰元整)。
四、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有近三年垃圾清洁保洁、清运资质,相关工作业绩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报名需知
(一)时间地点:
(略)
(二)费用缴纳:本项目资料服务费300元。户名:
(略):
(略)000296。在备注栏中须注明:
(略)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资料费,且资料费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均可),均为复印件加企业鲜章;
2.企业介绍信或委托书盖企业鲜章;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企业鲜章;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企业鲜章,并出示身份证;
5.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上须明确委托代理人姓名、采购项目名称:
(略)
6.资料费300元缴纳凭证(复印件);
7.近三年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本次项目报名单位:
(略)
六、中选人的确定
2024年5月20日下午15:00-15:30(北京时间),参加本项目招标的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牟家镇人民政府B
(略)会议室签到,2024年5月20日16:00开标(北京时间)。
未按时到达会场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标资格。项目业主单位:
(略)
相关资质证件审核通过后,采用“
(略)”方式:
(略)
中标单位:
(略)
履约事项:
中标公示3日后且无异议,中标单位:
(略)
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监督电话:雷雯靓
(略)
(略)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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