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467号、469号、471号、473号)4套房产整体转让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发布日期:2024-05-15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4套房产整体转让
部分材料下载《转让标的清单》《办理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信息披露时间自(略)起至(略)止项目状态公告中
竞价方式:(略)
联系电话:(略)
我要报价一、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下列资产,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规定,(略)网站公开披露信息,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关系清晰,本转让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无隐瞒或遗漏应披露信息,对转让标的的重大资产调整、权利限制状态等事项已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证明,如有不实,本转让方将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4、本转让方保证各意向购买人均可到标的现场了解标的情况。
5、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将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次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略)代为收取保证金并结算相关交易费用。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信息及其他要求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转让标的清单(点击打开)
转让底价(万元)详见转让标的清单保证金(万元)130.0
拟公告期限(工作日)10标的所在地福建(略)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否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关于同意原金尚支行自有房产进一步处置的批复
竞价方式:(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信息披露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略)
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略)
费用承担情况1、该房产转让的相关手续由交易双方共同配合办理,转让过程中的所有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印花税、产权过户相关费用等)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性质的相关房产,若政策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的,由转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3、(略)的产权交易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
备查文件1、评估报告及备案表;2、有关批准文件;3、其它有关材料
其他披露事项无
三、竞买须知意向买受人应对转让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略)络竞价(拍卖)(略)查阅相关资料、(略)(略)络竞价(拍卖)登记手续,(略)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略)络竞价(拍卖)(略)规定的材料,(略)财务人员确认到账((略)(略)络竞价(拍卖)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意向买受人姓名或名称:(略)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登记手续。)
地址:(略)
电话:(略)(略)
服务投诉电话:(略)
监督举报电话:(略)传真:(略)
(略)
2024年05月15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