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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消防救援大队零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发布日期:2024-05-14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5/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E座1901室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4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明:(1)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按照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略),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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