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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关于乌鲁木齐新市区鲤鱼山南路1170号御园公馆10栋1单元1406室及车位(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发布日期:2024-05-14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略)及车位(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略)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6月4日上午11时至2024年6月5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略)”(https://(略)(略)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乌(略)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2023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1日止。(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通过诉讼解决来确定租赁是否有效。)
【租赁期间内甲方车位使用权归属租赁权人】详见附件租赁合同。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
保证金:(略);增价幅度:300元及其倍数。
住宅房(略)场价值为:(略)
地下(略)场价值为:(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该标的欠缴物业费自2021年12月28日至2023年12月27日共计欠费:(略);欠缴电费自2020年9月7日至2023年12月25日共计欠费:1991.7元(以上欠费情况仅供参考,具体欠费详单以相关部门出具的票据为准,(略)不作任何担保)。此次拍卖范围包含建筑物(含室内装饰装修)、房屋配套设施设备、地下车位及分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含房屋内部的动产及权利人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和权益。(2)因标的物出现的法律权属、经济、物理状况及质量等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法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上述标的瑕疵担保责任。(3)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4)该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存在抵押、有租赁、无非法占用等情况,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费、土地出让金及其滞纳金等欠费情况,如有欠费及其他隐性瑕疵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5)自行了解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买方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企业)所得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具体费用自行与有关部门确认核实】,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略)”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略)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
(略)-helpcenter.php?spm=(略)&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略)
法院地址:(略)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略)(略)
(略)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4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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