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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2024年度人社大数据综合分析应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 - 西安 发布日期:2024-05-14
所属地区:陕西 - 西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5/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以下简称“(略)”)获取:(略)
一、(略):陕天财招字(2024)044号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1,2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运维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运维期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度人社大数据综合分析应用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提供经审计的完整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的资产负债表)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略)
(4)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凭证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略)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2023年6月至今在本单位:(略)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略)
(9)单位:(略)
三、获取:(略)
途径:(略)-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略)
方式:(略)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7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略)(以下简称“(略)”),登录方式:(略)
(一)(略)-(略)操作指南,(略)操作。在登录、(略)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略)供应商库。
(二)(略)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略)操作。(略)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略)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略)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略)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略)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略)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略)-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略)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略)-“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略)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略)-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转8055
(略)
2024年05月14日
相关附件: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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