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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岳阳市南湖新区湖滨大道尚阳·香颂二期A175号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岳阳 发布日期:2024-05-14
所属地区:湖南 - 岳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湖南省(略)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重要提示:1、买受人逾期缴纳尾款的,按买受人悔拍处理(参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等,原买受人无须另外承担责任。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2、一切社会中介机构及拍卖页面链接的贷款、代办等服务机构均与本院无关。
3、本次拍卖标的(略)地下车库、车位【使用权】,使用权期限与土地使用权期限一致,目前均未办理产权登记,属按现状处置。后续如按政策可办理产权登记,竞得人应按照届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依法承担相关税费。
4、本次拍卖的地下车库、停车位,应按交付时的现状(含现有车位标线、编号等)、规划用途合理使用,维护,不得擅自改变车库、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者用于其他有损其功能(含防空功能等)的用途,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部分地下停车位属于(略)范围,竞得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使用、维护,不得擅自改动、拆除、损坏相关人防设施、设备,不得损害其人防功能,否则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不得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不得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另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等规定,人防工程范围的车位等空间,战时应依法服从政府的统一调配使用。
湖南省(略)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二次拍卖)
(略)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29日上午10时至2024年5月30日上午10时(延时的除外)在“(略)(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湖南省(略)中级人民法院,(略):https://(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拍卖标的:(略)地下停车位使用权。
拍卖标的信息详见《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及《评估报告》。标的物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评估价:人民币(略)
起拍价:人民币(略)
保证金:人民币(略)
增价幅度:人民币(略)
二、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等情况说明
1、优先购买权情况: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略)后台完成其优先购买权资格设置。优先购买权人按公告要求报名参拍即可。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2、通知当事人情况:根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十三条、第十六条规定,(略)(略)拍的相关事项进行公示(相关详情见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介绍)。(略)络司法拍卖事项已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方式:(略)
3、与拍卖相关的费用情况:一切在竞买成功后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问题,竞买人应自行向本拍品所在地的税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咨询,本院不负责答复。本院亦不承担权属转移(过户)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特别提示:
1、(略)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略)
2、本院仅允许在具体案件中承担司法辅拍工作的机构((略))发布、转载“法拍房”拍卖相关信息,对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发布、转载“法拍房”信息、扰乱房(略)场秩序的第三方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人民法院会将相关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处置,并对该第三方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依法予以罚款、拘留。除本公告公布的司法辅拍机构和联系电话:(略)
3、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报名,(略)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略)
4、.如果该房产所(略)对购房有限购性规定的,买受人应符合当地政策,关于房产的限购性规定,或者后续限购性政策有变动的导致无法过户,买受人应自行承担责任,法院概不负责。请有意竞买人慎重考虑,限购性政策由买受人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咨询。
三、拍卖成交后情况须知
1、网络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10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请勿将余款直接汇入支付宝账户):
户名:湖南省(略)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岳阳东茅岭支行
(略)(略)(略)
并在付款时备注:买受人姓名+(2022)湘06执402(略)拍成交余款。
(略)拍人员通知的日期(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本院执行局签收《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款收据,随后自行联系承办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由执行法官安排时间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因解除标的抵押及查封等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2、根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略)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等,原买受人无须另外承担责任。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妨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正常进行的,执行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加刑事责任。
5、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执行人员将制作用于证明使用权转移的《执行裁定书》,送达给买受人并完成标的物交付。
6、标的物交付后,买受人使用车库、车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略)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等的规定。
四、竞买人条件
除《拍卖须知》第十七条所列机构和人员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略)上实名注册)。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所(略)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如具备过户条件)法院在向相关主管部门送达的法律文书时将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包括不符合限购政策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他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买受人及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标的咨询及展示
咨询和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略)联系,预约电话(略)(郑先生)。(略)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略)
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报名。(略)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略)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成交规则
(略)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略)
八、瑕疵说明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做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标的物外观、结构、固定装修以及内在质量以实物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确定(核定)数据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情况、质量好坏、结构变化、固定装修及维护保养、房地产面积差异等情况不做担保,买受人须自行承担上述风险和责任,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物因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如若房屋结构发生改变,导致规划及登记用途与实际用途不一致的,由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相关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恢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并按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交付,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和了解其他相关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房地产档案情况、不动产限购及过户等有关政策),未看样及未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情况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关于户口(略)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公安和教育部门等相关单位:(略)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竞买人慎重决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和交付,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和了解其他相关情况,未看样及未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情况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其他详见“标的物介绍”及附件资料。
九、拍卖成交以及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书取得标的物的使用权。后续如具备过户条件,可按法律和政策规定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需承担和补交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办证费、价调基金、水利防洪基金、出让金等不动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项税费、基金)以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等欠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执行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予以酌情确定相应的负担主体、数额。
具体费用、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税费数额(包括卖方税费是否欠缴税费)、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税额,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略)
十、对上述标的物拍卖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七日前与本院联系(联系方式:(略)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纳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十二、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三、(略)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等信息。
十六、费用及风险提示:(略),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略)(略)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且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或者以法院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七、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略)络服务提供者;
(3)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4)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略)上公示;
(7)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八、执行监督
在该标的物公示和拍卖期间,若发现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来电举报或者邮寄书面举报材料至本院监察部门。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相关详情咨询电话如下:
辅助拍卖单位:(略)
辅助拍卖咨询电话:(略)(郑先生)
贷款咨询联系人:(略)
执行局:(略)(徐)
监督电话:(略)法院监察室(业务咨询请勿打)
联系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本公告在“(略)
(略).cn/”同步发布。


湖南省(略)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4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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