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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发布日期:2024-05-14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略)(略)MACYAMFK3H):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杨浩珑((略):新税稽(略))、胡晶晶((略):新税稽(略))等人,自2024年4月1日起对你单位:(略)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略)(略))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5月14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文档附件税务检查通知书〔2024〕41号公告送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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