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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 - 乌海 发布日期:2024-05-14
所属地区:内蒙古 - 乌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4年,是经内蒙古(略)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受内蒙古(略)教育厅和(略)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建校以来,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已发展成为以工科专业为主,各专业协调发展,以新能源、新材料为特色,集高职教育、本科教育、继续教育为一体的多科性地方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被确定为“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略)
一、引进计划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计划引进共18人(具体岗位见《乌海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符合《乌海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30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6周岁以下(1988年4月30日(含)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略)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略)
4.现役军人;
5.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略)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9:00至5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略)
考生按照要求向以下电子邮箱:(略)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相关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起止年月,不可间断。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工作单位:(略)
(2)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现场测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学院组织用人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通知参加资格复审。学院人才引进和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资格审核组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考生的各项证件和佐证材料的原件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略)
考试分面试和试讲两个环节,面试和试讲分岗位进行,不设开考比例。满分都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小于等于5:1,采取直接试讲的办法择优引进;
试讲主要考察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岗位专业科目知识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根据所报岗位现场抽题,经过封闭30分钟的准备时间,进行现场讲课。
试讲环节需考生根据提供的备课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备课,并按照抽签顺序讲课。
(2)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大于5:1,采取面试加试讲的办法择优引进。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略)
2.考试成绩
按规定直接进入试讲环节的考生,岗位成绩为试讲成绩,出现成绩并列时,按试讲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确定排序。
按规定参加面试和试讲两个环节的考生,岗位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出现成绩并列,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序;试讲成绩仍出现并列时,按照试讲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
根据岗位成绩排名,按照引进岗位计划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3.博士考生
博士考生直接进入试讲环节,试讲成绩达到或超过合格分数线,优先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范围。考察重点掌握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行,学业成绩、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在校表现、奖励处分、遵纪守法,以及是否符合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因体检、考察出现缺额、违反纪律要求取消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经学院人才引进和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备案与办理聘用手续
(略)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为引进及招聘人员办理备案、聘用相关手续。
四、引进人员待遇
引进人员纳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不占编制。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博士考生待遇另行规定。人才引进人员,享受(略)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引进人员,须在辅导员岗位工作不少于1年,或在学院管理部门工作不少于1年。
五、其他事项
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略)(略))或官方微信:(略)
政策咨询联系人:(略)
张老师(略)高老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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