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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楚雄市鹿城镇学桥街172号房地产等多宗房屋构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整体打包)(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 楚雄 发布日期:2024-05-14
所属地区:云南 - 楚雄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略)房地产等多宗房屋构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整体打包)(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
(略)名下位于(略)房地产、东瓜镇秋场村共12处房屋构筑物及东瓜镇共19处房屋构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整体打包拍卖)
司法拍卖公告
(略):(2023)云23执32号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30日10时至2024年5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位于(略),地类用途:城镇单一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73年09月10日,土地使用权面积:217.84㎡,目前空置。
2.位于(略)共19处建筑结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业用地),其中只有1幢至8幢有房权证,9幢至19幢未办理产权证,有钢架、砖混、砖木结构,现用作仓库、住宅、车间、铺面等,目前部分空置。
3.位于东瓜镇秋场村共12处建筑结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业用地),其中5幢至12幢未办理产权证,有框架、砖混、砖木、钢架结构,现用作仓库、铺面、厨房餐厅、仓库、会议室等,目前部分空置。
起拍价:(略).00元,竞买保证金:(略).00元,竞价幅度:20000.00元/次。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略)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略)
四、报名手续的办理
1、(略)(略)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对应的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未开设淘宝账户的,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报名,但最迟须在竞买开始前五天向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法院审核同意,方可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通过审核,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未按规定提前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报名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纳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略)
七、特别告知:
1、标的物移交时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可能存在损坏的情况。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自行察勘了解,拍卖人不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产权面积差异等作担保,不承担标的过户登记时可能产生的如因测绘调整引起的产权面积差异的担保责任,同时不承担标的质量及其他瑕疵的担保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相应的风险及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2、标的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是以现有《不动产权权籍》档案或房屋土地《产权证》或《宗地图》或《测绘报告》等相关资料确定,仅供参考,若与今后重新测绘的产权面积、用途和性质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多退少补。产权面积以办证机关办证时确认的实际面积为准。
3、土地使用权范围均以宗地图界定为准;土地使用权面积以发证机关核发的证书为准;出让宗地权属界线和面积,已有文字规定的买受人必须按《地籍调查表》确定的权属界线、面积和文字规定使用,没有文字规定的一律以出让现状为准。
4、标的的土地规划用途、城市规划控制红线买受人自行了解落实。拍卖宗地的规划条件、规划容积率、规划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建设用地规划要求”,以当地规划、建设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建设用地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及规范要求买受人自行向当地规划、建设部门报批规划方案,并按批准的规划建设方案及规范要求建设。
5、请谨慎参拍,悔拍需担责。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同时,根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25条之规定,保证金不足补齐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及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补交,原买受人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到税务机关完税后向法院提交退款申请,并提交有关缴纳税费凭证原件,法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不含历史欠税、欠费)。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或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或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法院不作承诺,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或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或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特别提示:涉及卖方此次交易产生的应交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到税务等相关部门了解咨询,自行纳入购置成本进行预核算!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开始5天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二、(略)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做为部分拍卖成交款。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6月10日16:00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略)云南省楚雄(略))签署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十五、(略),不收取拍卖佣金费用。
竞买人在报名、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如有疑问,(略)咨询。
(略)咨询电话:(略),(略)(普先生)、(略)(李女士)。
法院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4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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