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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路64号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 - 秦皇岛 发布日期:2024-05-13
所属地区:河北 - 秦皇岛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河北省秦(略)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河北省秦(略)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13日10时至2024年6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https://(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河北省(略)不动产
建筑面积:124平方米,用途:商业服务。总层数2层,所在层数1-2层,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56.07平方米。产权情况:(略)(略)。该不动产有租赁,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该不动产与两边商户已打通。
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重要提示:1、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标的所在地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建议竞买人在竞拍前先行到当地房管部门核查本人的购买资格。2、该不动产与两边商户已打通,按现状交付,法院不负责恢复原状。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相关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河北省秦(略)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办证所涉及税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标的物所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地方税务局、房产部门、国土部门、供水供电部门、物业管理处等相关单位:(略)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6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略)站规定的支付方式:(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略)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略)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略)
咨询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上班时间咨询,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略)
安拍拍辅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址:(略)
本公告同时刊登在“(略)”,“(略)”。
河北省秦(略)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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