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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弥政采交告矿字〔2024〕01号

所属地区:云南 - 红河 发布日期:2024-05-13
所属地区:云南 - 红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弥政采交告矿字〔2024〕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和《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等的规定,受(略)自然资源局委托,(略)拟对(略)雨龙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名称:(略)
出让人场所:(略)
二、矿业权出让机构名称:(略)
(略)场所:(略)
(略)副楼1-17室((略)东侧)
三、出让采矿权简要情况(表1)
(略)
矿区名称:(略)
矿区
位置
矿区
面积
(平方公里)
开采标高(米)
出让年限(年)
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次)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1
(略)雨龙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略)雨龙村委会
0.0495
1810至1752
6.5
170
5
85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2)
(略)
CGCS2000坐标系
X
Y
经度
纬度
矿1
(略).41
(略).86
103°21′26.309″
24°26′57.502″
矿2
(略).53
(略).66
103°21′27.702″
24°26′55.673″
矿3
(略).70
(略).47
103°21′32.502″
24°26′51.372″
矿4
(略).23
(略).57
103°21′28.690″
24°26′47.889″
矿5
(略).58
(略).97
103°21′28.036″
24°26′50.335″
矿6
(略).48
(略).33
103°21′25.405″
24°26′52.111″
矿7
(略).04
(略).48
103°21′22.985″
24°26′54.328″
矿8
(略).28
(略).59
103°21′21.297″
24°26′55.445″
矿9
(略).18
(略).70
103°21′21.062″
24°26′56.364″
矿10
(略).13
(略).82
103°21′20.224″
24°26′57.247″
矿11
(略).90
(略).44
103°21′21.939″
24°26′58.564″
开采标高(米)
1810至1752
矿区面积(平方公里)
0.0495
(一)资源储量:该矿山的地质勘查报告已经专家评审,通过评审的资源储量:建筑石料用灰岩83.90万立方米(225.70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55.20万立方米(148.50万吨),推断资源量28.70万立方米(77.20万吨)。
(二)采矿权出让前期费用:本项目地质勘察前期工作投入费用为:地质勘查报告编制费44.8万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费9.8万元,采矿权收益评估报告编制费4万元,合计58.6万元(人民币),本项费用已包含在第六条的费用中。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该采矿权尚未确定竞得人,故不能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的履行主体,因此暂未能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送审,待该采矿权成交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按照方案开展恢复治理,同时建立恢复治理基金专项账户,缴存土地复垦保证金,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
五、采矿权出让年限从颁发采矿权许可证之日算起。
六、(略)雨龙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的竞得人需承担并支付地质勘查报告编制费44.8万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费9.8万元、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费4万元,以上前期工作费用合计小写:¥58.60万元(大写:伍拾捌万陆仟元整)。
七、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
(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具备良好的信誉:
1.(略)(https://(略).cn/)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2.未被“(略)站(https://(略).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略)无因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被追责情况,不存在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八、出让方式:(略)
出让方式:(略)
公告时间:2024年5月13日08:00至2024年6月11日17:00;
挂牌时间:2024年6月12日08:00至2024年6月25日15:00;
挂牌地点:(略)
九、获取:(略)
(一)获取:(略)
(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略)
1.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08:00至2024年6月11日17:00。
2.申请报名方式:(略)
3.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未办理多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5)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1)(2)(3)须按报名材料附件中提供的模板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CA数字证书的办理
1.凡有意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进行报名;
2.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略)(https://(略).cn/homePage)进行注册,(略)上申请办理证书。数字证书领取地址:(略)
3.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经办理云南CA数字证书的,(略)(“https://(略).cn/homePage”)选择“红河州”(略)上注册即可,无须重复办理;
4.(略)技术支持:(略)提供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略)
十、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一)竞买保证金:85万元人民币。
(二)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17:00。
注: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缴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建议尽快汇款,避免因到账时间延迟造成报名失败。
(三)缴纳方式:(略)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弥勒湖泉支行;
(略)(略)(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保证金的处置: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采矿权出让金(不计利息)。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略)退还(不计利息)。
十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17:00。
(二)报名和保证金缴纳时间截止后,集中采购机构和出让人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确认,(略)(“https://(略).cn/homePage”)通知竞买人,(略)上竞买活动;
竞买人可于2024年6月11日17:00(略)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十二、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挂牌报价时间:
2024年6月12日08:00至2024年6月25日15:00。
(二)网上限时竞价:
(略)上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6月25日15:00开始(如有需要)。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略)询问,有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3(略)上限时竞价的决定,(略)(略)上限时竞价程序,(略)上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人。
(三)交易流程:用户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项目报名缴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竞价(含限时竞价)→签订《矿业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结果公示→签订合同。
(四)报价规则:
1.以增价方式:(略)
2.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3.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4.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5.符合相关条件的报价,(略)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
6.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略)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7.网上挂牌期限截止前5分钟,(略)对是否参加限时竞价进行确认。有竞买人确认参加限时竞价,(略)在挂牌期限截止后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环节。确认不参加限时竞价或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选择操作的竞买人,视为放弃参加下一阶段的限时竞价;
8.限时竞价活动开始,竞买人以每3分钟为周期倒计时内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的,(略)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由竞买人进行新一轮限时报价,并按此方式:(略)
(五)确定竞得人的方式:(略)
1.本次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略)
挂牌起始价:170万元(大写:壹佰柒拾万元整)
增价幅度: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在挂牌期限截止前5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的最高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期间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六)签订成交确认书:网上挂牌成交后,(略)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挂牌交易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略)(地址:(略)
(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将于《矿业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略)站、(略)(略)站、(略)公示10个工作日。
(八)签订合同: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自行与(略)自然资源局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
十三、采矿权登记办理
竞得人持《矿业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等相关资料到(略)自然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矿业权登记手续。
十四、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竞买人需作出科学的分析和决策,谨慎投资,风险自负。
(二)本次采矿权出让范围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的差异,《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出让风险,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到矿权设置地踏勘调查,(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实地了解存在的采矿相应风险情况,可能面临出让采矿权周边存在土地和林地无法流转的风险;矿区周边可能存在矛盾纠纷导致无法正常生产的风险。以上存在的风险导致矿山无法开采的,其相应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出让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须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在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时,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他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其开采风险和竞买风险均由竞买人承担。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是竞得人(略)范围内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不包(略)范围内土地、林业等其他资源及地面建(构)筑物等。采矿权出让后,竞得人自行与土地所有权单位:(略)
(四)竞得人竞得该采矿权后须按规定组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提交相关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作为申请采矿权登记的要件。若方案未能通过审查,导致不能办理采矿权登记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损失。竞得人对矿山开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绿色矿山相关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运营管理,实行边开采边治理。
(五)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因素条件的风险:矿山建设、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山林、草原、水、电、道路、环保、地面附属物使用及相关房屋搬迁和其他不可预见的矛盾纠纷等,相关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存在有未能协商解决的风险。若发生矛盾纠纷或信访问题导致无法采矿的,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若因国家政策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略)(略)打证的,已缴采矿权出让金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已支付的地质勘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编制、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等前期工作费用不予退还;挂牌出让产生的相关税金等费用不予退还。
(七)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挂牌出让活动,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五、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略)
对本采矿权出让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略)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略)
对此次采矿权挂牌活动有异议的,可在挂牌结束后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异议送达(略)自然资源局。
十六、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在矿业权交易活动中,存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规定进行联合惩戒。
十七、其他事项
(一)本(略)站、(略)(略)站、(略)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略)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三)(略)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略)
(四)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略)负责解释和通知。
(五)联系方式:(略)
出让方:(略)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集中采购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十八、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索取的相关资料。




(略)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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