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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泸西产业园区无浪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 红河 发布日期:2024-05-13
所属地区:云南 - 红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略)(略))获取:(略)
一、(略):HHYHLX-(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万元):33.00;
最高限价(万元):总体规划:20.00,产业规划:13.00;
采购需求:1、总体规划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提出规划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2)确定规划范围与时限;(3)确(略)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及规模;(4)提(略)产业规划方案;(5)提(略)空间布局及土地利用方案;(6)确(略)综合交通体系目标和布局;(7)提(略)(略)布局和控制要求;(8)确(略)基础设施、公用工程设施规模和布局要求,包括且不限于给水、污水、雨水、供电、通信、供热、工业气体、公共管廊、事故应急设施(池)工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工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等,并符合GB/T50655、GB/T36762等相关要求;(9)划(略)绿线、蓝线、紫线、黄线,提出控制要求;(10)确(略)封闭化管理范围,(略)、卡口和换乘等设施的布局;(11)园区安全规划;(12)园区消防规划;(13)园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14)园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15)智(略)建设规划;(16)园区分期建设规划。2、产业规划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规划总则;明确规划背景、编制依据、指导思想、规划原则、(略)、规划目标、规划范围、规划时限等;(2)产业发展环境。分析国内外(略)(略)域的化工及相关行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确(略)产业发(略)场环境;(3)产业发展条件。分(略)区位特点、资源条件、环境容量、能耗指标、基础设施以(略)开发现状等因素,明(略)产业发展基础条件;(4)产业发展战略。分(略)自身优势与劣势、面临的机遇与风险,明确近期和中长期内化(略)产业发展战略;(5)产业规划方案;(6)绿色低碳。结(略)产业定位与规划方案,明(略)循环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策略;(7)规划效果分析。预(略)产业发展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8)确定规划实施步骤与保障措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含州级评审、取得州级人民政府批复时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磋商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等查询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磋商申请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②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
注:新成立企业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税的,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②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缴的,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新成立企业提供情况说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2.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的产品;
2.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最新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为本单位:(略)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6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02:00至05:30(北京时间),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略)(略))领取相关资料。
2.(略)(略))、(略)(略))上发布,(略)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4.单位:(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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