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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吉林省延边州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 - 吉林 发布日期:2024-05-13
所属地区:吉林 - 吉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吉林省延边州监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吉林省延边州监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采购计划-[2024]-00037号
2.项目名称:(略)
3.(略)及品目名称:(略)
(略)
采购方式:(略)
采购需求
质量要求
JLHY2024-CG15
公开招标
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5,797,600.00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5.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0。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天内完成。运行维护工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运维三年。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1)联合体牵头单位:(略)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其他机构另行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3)联合体各方需签署《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形式和权利义务关系。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略)(略).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略)络截图加盖公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络截图加盖公章);近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略)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条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
(8)企业名称:(略)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略)上注册并领取CA证书完成登陆。联系电话:(略)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地点:(略)
3.方式:(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均需提供)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提供原件),以上证件需加盖单位:(略)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需提供);
(3)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络截图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略)自行查询,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略)络截图加盖公章);
(5)近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略)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7)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分别提供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相关材料。
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6月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略)
4.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略)》、《(略)》、《(略)》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管理部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略)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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