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2024)黔0111破2号债权申报通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所属地区:贵州 - 贵阳 发布日期:2024-05-13
所属地区:贵州 - 贵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债权申报须知
一、债权申报表的填写
请各位债权人在管理人所提供的《债权申报表》中填写申报的债权金额、债权形成原因、是否有财产担保及是否是连带债权等事项。债权人在“需要说明的事项”一栏可以详细说明: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等主体的具体情及债权的发生、变更、担保及保证、转移、履行、抵销、清偿或部分清偿、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时间和发生数额(包括债权原始数额、余额、各种利息、罚息、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构成事项)等全部情况。
请各位债权人如实填写《债权申报表》后附的申报材料目录,并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
企业法人等单位:(略)
各位债权人如认为该表填写空间不够的,可后附续表。
二、申报债权的范围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均有权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3.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4.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5.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6.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7.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8.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9.法律规定其他可以申报的债权,债权人应当予以申报。
10.未到期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已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
三、申报时应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等单位:(略)
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进行申报的,还须提交的材料:单位:(略)
2.债权申报表、申报材料清单;
3.申报债权需提交的证据材料:(1)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贷款合同,购、销货合同等)、协议、备忘录等证明存在合同债权关系文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2)各类票据、划账单、汇款单、对账单、检斤单、验收单、提货单,以及工程类商务中标书、工程预(结)算书等合同履行凭证的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3)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需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凭证)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4)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消、清偿)等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5)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需要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调解、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法院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6)债权如涉及对建筑工程的争议,须提交建筑工程审计报告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7)利息计算方法及计算过程的书面说明;(8)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催款、催收通知;(9)债权公证文书或相关公证文书(如有);(10)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债权人与债务人出现会计帐面金额不一致时,债权人要提供会计明细账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以上申报材料,请一式三份提供给管理人,复印件每页材料上签字或加盖单位:(略)
2.债权人在向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文件时应当提交原件供管理人进行核对,并保证所提交的文件资料与原件相一致。管理人不接收债权人提交的原件,原件由债权人自行妥善保管,管理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再次提交原件进行核对,如债权人无法再次提供原件,债权人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3.申报孳息或违约金涉及多笔债权的,应分别列明每笔债权孳息或违约金计算说明。利息及违约金计算不得超过破产案件受理日即2024年5月7日。
4.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来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该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5.申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4,申报地点:(略)
6.提交材料的纸张规格为A4纸;书写均应用黑墨或碳素墨水。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
(略)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7月2日下午14:00点(略)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召开。
特别提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与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参加会议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权限、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2024)黔0111破2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pdf下载
附件六破产债权申报材料收悉证明.docx下载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docx下载
附件二债权申报材料清单.docx下载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pdf下载
(2024)黔0111破申2号-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民事裁定书.pdf下载
附件五债权申报真实性承诺书.docx下载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docx下载
附件一债权申报表.docx下载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