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
(略)
建设项目名称:
(略)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位
(略),租赁三庄镇政府现有闲置厂房,占地面积11745m2,总建筑面积8094m2,建设废包装桶(HW08、HW49)、炉渣铁(HW18)综合利用改建项目,改建完成后可年处置1.9万吨HW49废包装桶,年处置0.1万吨HW08废包装桶和年处置0.5万吨HW18炉渣铁,HW08、HW49废包装桶处置依托现有生产线,本次新增炉铁渣处置设备:清洗机、团粒机、磁选机、链板输送机等;新增炉渣铁处置工艺:水洗—磁选—团粒机—水洗—脱水—出料。项目开展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均根据国家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合理治理,达标排放。
建设项目建设地点:
(略)
二、建设单位:
(略)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
(略)
评价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收集、踏勘现场等)→开展评价工作(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影响评价等)→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专家评审(召开环评报告技术评审会)→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
(略)
工作内容: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评价技术导则、项目工程设计资料等,进行工程分析,对大气、地表水、声、生态环境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选址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保相关要求,作出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五、征询公众的范围及意见内容
征询公众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及单位:
(略)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看法、对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管理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对项目在该地点:
(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略)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期间,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
(略)
1、邮箱:
(略)
2、邮寄:江苏
(略)
附件1:第一次公示附件-公众意见表.docx15.5K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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