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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转让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工业园沙坪西街21号1栋101室、201室(国资监测编号GR2024XJ1000394)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发布日期:2024-05-11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转让位于乌鲁(略)N0125FC240080
挂牌起始日期(略)挂牌截止日期(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5年5月9日。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乌鲁(略)
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5234.26套内建筑面积(㎡)4601.24
土地使用权面积(㎡)6637.25使用期限至2041年8月27日止
权利性质出让房产类型其他
房屋结构钢结构所在层数1-2层,共2层
房屋户型/房屋朝向/
房屋现状租赁情况承租方正在使用,尚未搬离。装修情况简装
抵押情况/配备电梯两部货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标的墙体为双面彩钢板加岩棉;一层生产部分地面为混凝土固化剂地面,顶棚为彩钢;二层办公部分:办公室内地面铺设地砖,墙面为纤维板,吊顶为竹木纤维,内门为木夹板门,窗户是塑钢窗。配备设施设备有两部货梯、(略)、网络接线、烟感喷淋、消,防栓、工业蒸汽等设施,设施设备较完善。
其他情况标的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其他,101(略)为:新(2022)乌鲁(略)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略).00
评估基准日(略)
(略)
转让底价(元)(略).0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出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转让方承诺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一、上述出让产权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出让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二、上述出让产权及随其出让的相关权利,于出让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处置交易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四、我方确保上述出让产权在交易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六、确定最终受让方三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略)
特别告知
一、本次转让标的为标准厂房,竣工于2018年,共2层,总建筑面积为5234.26平方米,其中一层101室建筑面积为3088.59平方米,二层201室建筑面积为2145.67平方米,建筑物总高度约13.5米,一层层高5.1米,2层层高4.5米,中空部分层高约9.6米。厂房有6跨,地面有加厚,未安装地面轨道,地面荷载3t。使用情况:一层为厂房,二层为办公;标的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101(略)为新(2022)乌鲁(略)。证载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637.25平方米。
二、标的目前由承租方用于清洗医疗用品,尚未搬离,为不定期租赁,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受让权。
三、本次标的配备设施设备有两部货梯、(略)、网络接线、烟感喷淋、消防栓、工业蒸汽等设施,设施设备较完善。
四、根据转让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协议书》,承租方对标的内部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安装等进行了资金投入,协议约定装饰装修工程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和承担,承租方对装修装饰物等享有所有权及处置权;本次评估未考虑内部装饰装修费用,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自行与承租方就该资金投入费用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相关事宜。
五、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六、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房产用途、土地产权性质、标的瑕疵的相关情况,并充分了解标的房产装饰装修、设施设备投入和房产过户及土地变更登记方面等的相关政策规定,自行实地考察标的房产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七、意向受让方须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现场查勘,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踏勘联系人:(略)
八、其他详见《房产地估价报告》等备查资料。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略)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二、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三、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四、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本项目整体转让。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标的交割以现状为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一、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标的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竞价交易规则》、《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略):00:00至(略):00:00
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产权(略)场((略).cn)(略)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一)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略)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略)
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附件下载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略)络竞价须知.pdf
联系方式:(略)
咨询电话(略)(略)
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4:0015:00-19:00
咨询地址:(略)
技术支持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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