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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许昌绕城高速XCTJ-3标项目经理部波形护栏采购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许昌 发布日期:2024-05-11
所属地区:河南 - 许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许昌绕城高速项目波形护栏采购询价函

(略)(略)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略)
报价须知及具体要求:
一、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略)
1、招标物资名称:(略)
(略)
标的物名称:(略)
(略)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略)
数量
交货
地点:(略)
交货
期限
备注
BXHL-01
波形梁护栏
Gr-SB-2E
后附详图

5500
河南(略)长葛西高速出口西800米
按甲方要求时间进场
需包含安装所需的所有配件
波形梁护栏
Gr-SB-2C

60
上表中材料数量为招标人:(略)
2.投标单位:(略)
3、计划交货期:2024年5月15日至询价方要求停止供货止,报价单位:(略)
4、交货地点:(略)
二、技术规格要求
1、波形护栏需满足GB/T31439.1-2015《波形钢护栏》规范要求。
2、护栏的防腐处理采用热浸锌的方式:(略)
3、原材料进场后将现场取样进行外委检测,供货方必须保证抽样检测合格,若发现抽检不合格的情况,我方有权不予结算。
三、供应商要求
1、营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
2、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质量保证:投标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4、履约信用:(略)(略)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风险警示名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略)有起诉行为等。
5、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略),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中标供应商需配合我项目通过业主单位:(略)
四、投标报价
1、供应商只能一次报价,报价为交货价,填写的报价单价应为包含运杂费、税费等计算后的结算单价,结算采用一票制。货物送达上述交货地点:(略)
2、为防止恶意报价,不能按报价单价执行供应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在中铁十七局的交易行为。
3、用料地点:(略)
4、报价单价为货物到达我部指定地点:(略)
5、投标人企业能够按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或13%)。
6、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7、结算方式:(略)
8、开标结束后招标方有权要求各包件报价投标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
五、开标和评标定标
1、(略)(略))进行线上开标。
2、本项询价由于采取合格供应商询价议标方式:(略)
3、必要时,在评标过程中,询价人可以通知报价人对其报价文件质疑澄清。
4、询价人按照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定的定标原则(经评审的最低价)进行评标定标,对落标原因不作解释。
5、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明显低于成本价或超过招标人:(略)
六、供应要求
货到现场后,随货附企业资质、产品质量保证书、合格证明、送货清单。经验收发现数量、质量问题,供应商要承诺给予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七、货款支付
1、结算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结算总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由乙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与结算总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每月1日至31日为一个供应期;
3、卖方按照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买方结算货款。
①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及付款申请书;
②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和月度结算单。
③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卖方按买方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略)、日期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进行结算。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具体付款视业主工程计价款拨付情况支付,如出现业主原因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付款时间顺延,顺延期间不计利息,乙方应予理解。
4、货款的支付方式:(略)
(1)定价模式:此合同结算方式:(略)
(2)账期设定:按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从第一批货款扣除后,对账开票后60内支付70%,90天内支付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无息支付。
(3)逾期条款:如买方出现资金困难,卖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买方违约且不计违约金(利息),卖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合同的物资供应。买方在付款宽限期满后,仍逾期支付货款的,买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对账开票后次日起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略)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利息),计算的基数以买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货款。
(4)实际结算单价由买卖方根据上述的计算方法计算、核对无误后确定。
(5)买卖双方之间的账务以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物资对账单》为准。合同履行过程中及结算阶段,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送货小票、送货或收货清单、运输单据、其他结算类单据、企业询证函、往来款项、承诺、担保、证明等资料)无任何法律效力,买方有权不予认可。
(6)卖方按收货人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略)、日期,以及本结算批次供应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国家税改,对税率进行调整的,应及时按照最新的税率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即只调整税率、税额,不调整不含税单价,并与合同买方进行结算。
(7)结算货币:人民币。
(8)货款的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每月20日前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税务票据和收料单据,交甲方物资部对账结算,结算后按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货款的支付方式:(略)
5、当期货物当期结算,否则,买方有权拒绝结算卖方过期票据。
6、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至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询价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中标总价的1%,四舍五入取整至万元。在询价人书面通知签订合同截止日期前,中标人不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略)支行
(略)名称:(略)
(略)(略)(略)
备注:汇入履约保证金时须备注:“(略)+履约保金
八、发票要求
1、卖方所提供发票需为:增值税专用发票(3%或13%)
2、发票信息及要求:(结算时根据项目要求提供)
3、必须采用“一票制”结算,即开具发票物资名称:(略)
4、结算要求:不接受预付款的结算方式:(略)
九、招标人:(略)
招标组织单位:(略)
使用单位:(略)
项目部地址:(略)
邮编:461500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略)
(略)XCTJ-3标项目经理:(略)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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