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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紫薇大道352号院二期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安阳 发布日期:2024-05-11
所属地区:河南 - 安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紫薇大道352号院二期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略):XCZB(略))招标项目所(略):河南省(略)
一、(略)紫薇大道352号院二期提升改造工程((略):XCZB(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略)紫薇大道352号院二期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略)紫薇大道352号院二期提升改造工程,建筑面积603.87m,地上两层,新建墙体为砖墙,更换窗户玻璃为5mm厚钢化玻璃,地面为自流平水泥哑光地面及仿水泥砖木地板,天棚为石膏板吊顶及木纹吊顶,外墙刷乳胶漆,红色砖墙刷透明固化剂。。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专项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具有本条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3年度内(任意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略)
(2)单位:(略)
(3)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略)”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略)
(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加盖供应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3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地点:(略)
七、(略)紫薇大道352号院二期提升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XCZB(略)
2、采购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571883.94元
最高限价:571883.94元
(略)
(略)
包名称:(略)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略)紫薇大道352号院二期提升改造工程
571883.94
571883.9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略)
(略)紫薇大道352号院二期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略)紫薇大道352号院二期提升改造工程,建筑面积603.87m,地上两层,新建墙体为砖墙,更换窗户玻璃为5mm厚钢化玻璃,地面为自流平水泥哑光地面及仿水泥砖木地板,天棚为石膏板吊顶及木纹吊顶,外墙刷乳胶漆,红色砖墙刷透明固化剂。
6、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7、工程质量:合格
8、工期: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专项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具有本条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3年度内(任意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略)
(2)单位:(略)
(3)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略)”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略)
(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加盖供应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略)
3.1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9:00至2024年5月17日下午18:00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略)
3.3方式:(略)
3.4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4.1时间:2024年5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略)》、《(略)》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执行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略)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q.com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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