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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6日无锡市级地方储备成品大米网上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无锡 发布日期:2024-05-11
所属地区:江苏 - 无锡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网上竞价
更新时间:2024/05/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委托,(略)作为销售方,江苏粮油商品(略)场暨无(略)(略)上竞价销售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略)
交易时间:2024年5月16日14:00
交易方式:(略)
二、竞价销售标的物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标的物生产年份、数量及价格

此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为一级粳米950吨,共分9个标段。(具体质量以标的物所在仓库样品为准)
标的物详情见2024年5月16日(略)(略)上竞价销售清单。
本次标的物交易价格: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销售底价为(略)/吨。竞价加价幅度10元/吨,向中标方收取成交金额3‰作为手续费。
重要说明:
(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2)凡未按时提清货物一律按违约处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提货时间:2024年5月23日前提清。
2、提货地点:(略)
(略)(略))DW01仓300吨,DW10仓650吨。
3、货款由中标方汇至江苏粮油商品(略)场货款账户,中标方凭江苏粮油商品(略)场出库单和身份证明到卖方库点提货,交割完成后买卖双方凭确认单到(略)场退保证金(保证金在开出库单时不冲抵货款,待合同履约结束后统一释放)。
4、提货方式:(略)
5、计量方式:(略)
6、统一扦样日期:(略)2024年5月13日。
三、参加竞价销售交易资格
1、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略)场《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各类企业(本次交易仅限企业,自然人不得参与),参与企业需向委托方提供《无锡成品大米公开竞价交易承诺书》,承诺书须确保在2024年5月16日12时之前提交至委托方,(略)报名参加本次竞价活动(未向委托方报名、未通过审核会员不得参与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实行委托方名单制。报名单位:(略)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略)会员的单位:(略)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略)
收款单位:(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略)(略)(略)1
缴纳保证金的有效报名会员须达到三家及以上,方可开标,否则竞价场次不开启。报名时间截止至5月16日12时。(竞价保证金在5月16日12时前到本公告中(略)场账户方视为报名成功)
六、质量纠纷处理相关约定
1、发生质量纠纷时,中标方应在检测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供货方和江苏粮油商品(略)场无(略)场提送《会验通知单》,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供货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单》后2个工作日内派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供货方应承担所产生的损失。
3、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缺席处理办法:由江苏粮油商品(略)场无(略)场工作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及检验结果,并承担相应责任。
4、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江苏粮油商品(略)场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中标方代垫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负责质量检验的质检机构必须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双方对质检机构的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时,由江苏粮油商品(略)场无(略)场指定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七、合同签订:销售合同由销售单位:(略)
八、联系方式:(略)
(略):黄晓锋(略)
(略):陆婷(略)
江苏粮油商品(略)场:张明(略)
李佩璇(略)
孙先生(略)
会员端技术维护:徐杰(略)
(传真)(略)(财务部)(略)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略)(略)
2024年5月11日
附件:附件:2024年5月16日(略)(略)上竞价销售清单附件:附件:成品大米专场报名交易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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