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
(略)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
(略)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
(略)
(略)建设项目位
(略)(北纬23°1′14.218″,东经113°50′50.064″),一期年产背心袋92吨。
本项目于2024年1月委托环评单位:
(略)
(略)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
(略)
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地址:
(略)
邮编:523000;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废气污染源
项目吹膜、切袋、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总VOCs和臭气浓度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配套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两者的较严值、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总VOCS有组织废气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略))表2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Ⅱ时段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略))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2、废水污染源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可以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略))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
3、噪声污染源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减振、利用墙体隔音、生产进行合理布局等措施处理后可达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表1中的2类标准要求,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1)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
(2)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废包装材料、塑胶边角料、
(略)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
项目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原料桶、废抹布、废手套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仓,
(略)处理。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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