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正文:
为充分了解
(略)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现就我单位:
(略)
基本情况: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备注
1
某部餐饮服务社会化保障供应商遴选招标项目
详见附件1
214.6万元
供应商需在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部反馈建议函
二、服务标准和服务要求:详见附件2。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略)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
(略)(
(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略).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略).cn)列
(略)(
(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范围必须包括单位:
(略)
四、意见反馈方式:
(略)
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反馈意见,可在公示内下载本公告附件。请在公示时限内,以采取电子邮件方式:
(略)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略)
3.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5.“信用中国”
(略)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建议函
我部将根据反馈材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并做好相关工作,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服务标准和服务要求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五、采购人: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附件:1.采购需求概况
2.服务标准和服务要求
3.建议函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
(略)反馈参与意向和参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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