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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开发区检察院机要机房技术改造项目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发布日期:2024-05-11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南通(略)检察院机要机房技术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略)检察院机要机房技术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略):NTCG-(略)1
2.采购方式:(略)
3.预算金额:人民币(略)
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的均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6.供货期:详见项目需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所属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略)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按后附格式);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三)拒绝以下磋商供应商参与磋商;
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单位:(略)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略)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五章资格审查表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23日。
2.地点:(略)
3、(略)径:(略)进行注册,(略)上报名。
4、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文本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5、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略)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解密截止时间:以系统实际显示截止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少于三十分钟。
提交方式:(略)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5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不再做相关要求。
(二)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略)(略)参加磋商活动。
(三)本项目需提供样品,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部分。
(四)本项目的采购人:(略)
(五)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六)本次招标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审批、招标文件制作、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过程、标后监督管理等)均由招标人:(略)
(七)特别提醒:
1.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略)”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磋商公告系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略)发布的项目,(略)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可拨打(略)-5进行审核,节假日、休息日期间无工作人员审核。
(八)磋商评审流程简介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经济技术(略)人民检察院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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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略)使用必读投标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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