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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等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略)
1、项目名称:
(略)
2、建设单位:
(略)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建设地点:
(略)
5、建设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
(略)TK10+155,全长10.165km。共分为二个标段。
(略)K0+010。路线向东北延伸,沿现状乐柳线以上层高架形式布设,跨
(略)互通连接线-乐柳线交叉口后设乐柳互通(菱形互通)
(略)互通连接线相交。之后在沙湖
(略)附近与乐柳线分离进入天罗山隧道,出隧道到达新光
(略),线位避开房屋
(略)在
(略)北侧沿山布设,并设新光互通(菱形互通)连接新光大道,全长5.88公里。
(略)标准兼
(略)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米/小时,
(略)基宽度27米,双向6车道标准断面建设;
(略)-Ⅰ级。
(略)改造段从起点至天罗山隧道段利用现状乐柳线,上下层共线段长约2.2公里,
(略)设计标准,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
(略)K5+870,主线线位避开房屋
(略)K10+155,路线全长4.285公里。
(略)标准兼
(略)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公里每小时,
(略)基宽度采用27米;
(略)标准兼
(略)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公里每小时,
(略)基宽度采用19.5米。
6、项目总投资:工程总投资318273.25万元,其中一标段投资190744.17万元,二标段投资127529.08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全线不涉及自然
(略)、风景
(略)、珍稀濒危物种
(略)等生态环境
(略),不涉及古树名木、国家及地方保护动物。本工程生态保护目标主要为工程沿线的基本农田、沿线植被、动物、水土保持设施以及高填深挖段。
2、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
(略)为瓯江121,水环境
(略)为工业、农业
(略),目标水质为Ⅲ类,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源
(略)。
3、声环境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本项目的主要保护对象是项目沿线的村庄,根据平纵面图及现场踏勘,目前推荐线位沿线的噪声、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共有15个。具体见表1。
表1工程评价范围内现状声环境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
(略)
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略)
里程范围
方位
(略)边界(红线)距离/m
1
柳市镇
沙前大厦
TK0+010~TK0+080
北侧
32
2
皇家花园
TK0+000
南侧
130
3
店后村
TK0+100~TK0+400
南侧、北侧
10
4
前州村
TK0+350~TK0+900
北侧
30
5
柳市镇第八小学
TK1+100~TK1+250
北侧
113
6
南沙岙村
TK1+740~TK1+860
南侧
172
7
湖横西岙村
AK0+350~AK0+450
东侧
129
8
城南街道
(略)
AK0+630~AK0+680
南侧
52
9
启明幼儿园
AK0+600~AK0+610
南侧
148
10
朋岙村
AK0+550~AK0+700
南侧
32
11
乐成公立寄宿学校
TK9+750~TK9+900
南侧
8
12
盖竹村
TK9+550~TK9+850
北侧
12
13
盖竹幼儿园
TK9+750~TK9+780
北侧
138
14
翡丽名筑
TK9+800~TK10+000
北侧
27
15
柏林幼儿园
TK10+100~TK10+120
南侧
73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作业中的生产污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如处理不当会对沿线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营运期对水体的影响主要为雨水径流水、事故性排放污水排放的影响,
(略)面径流基本不会对沿途经过的水体造成明显的影响,对沿线水环境的影响较小。此外,根据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结论,跨河桥梁的建设不会对跨越河段的水文情势产生较大的影响。
2、环境空气: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尾气、
(略)面铺浇产生的沥青烟气,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废气均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
(略)沿线较为开阔,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好,公路对沿线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轻微。
3、声环境:公路施工过程的不同阶段将使用不同的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期通过采取隔声围挡、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能够有效减轻施工期的噪声影响;
(略)交通噪声,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后,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和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弃方、生活垃圾,如处理不当会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略)面修补产生的建筑垃圾。路面修补产生的建筑垃圾部分运至当地建材加工厂回收加工社会化综合利用。营运期固体废弃物经妥善收集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主要表现为土地利用方式:
(略)
6、环境风险:主要包括车辆本身携带的汽油(柴油)和机油泄漏,排入附近水体,造成水体污染事故;化学危险品的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有毒有害固态、液态危险品发生泄漏或易燃易爆物质引起爆炸,引起水污染和空气污染。根据分析,在采取相应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后,能够将环境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措施、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略)段设置隔声围挡等措施;物料堆放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渣土等及时清运,采用封闭式车辆等;拌合站配备除尘净化装置;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清运处理,不得随意排入附近水体;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尽量减少占地、开挖和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做好植被恢复等工作;施工临时
(略)、堆土场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的防治方案妥善防治,以减少施工临时
(略)、堆土场的水土流失对沿线水体水质的污染。
营运期:通过对超标敏感建筑进行通风隔声窗改造、
(略)面维护和绿化、禁鸣、规划控制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影响,确保沿线居民声环境能够满足相应的要求;
(略)面清扫维护,减小扬尘、路桥面径流的影响;通过加强桥梁防撞护栏、敏感水体跨河桥梁设施事故应急收集装置、设置警示标志、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小环境风险事故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工程在施工期、营运期将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建设单位:
(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
(略)
2.主要事项:①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②认为
(略)主要的环境问题;③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④对建设单位:
(略)
七、公开的方式:
(略)
本项目公示采取村委等单位:
(略)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
(略)
(1)建设单位:
(略)
建设单位: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略)
环评单位:
(略)
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3)审批部门名称:
(略)
单位:
(略)
联系方式:
(略)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
(略)
本项目在报送
(略)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审批前,
(略)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搜索查阅报告书全本。
公示单位:
(略)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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