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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涉及的设备资产

所属地区:湖北 - 武汉 发布日期:2024-05-11
所属地区:湖北 - 武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设备涉及的设备资产
转让底价(万元):9.290000(略):GR2024GD(略)
信息公告起始日期:(略)
标的企业所(略)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信息公告期:10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截止日期:(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略)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略)
转让底价:¥9.290000万元项目来源:(略)-->
(略):GR2024GD(略)保证金:万元企业性质:国资支付方式:(略)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增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发布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增资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略)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说明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否企业管理层与员工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是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股东名称:(略)
增资后(拟)股权结构说明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募集资金用途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1.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整体捆绑转让,共168项资产(详见“资产明细表”)。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及共有、抵押、出租、查封等情况。该批资产处于闲置状态,所涉及机器设备均已拆卸,存放于湖北中烟旧厂内(地址:(略)
2.转让底价不含税,成交后转让方开具13%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
2.1如受让方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转让方开具价款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如受让方为自然人,转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标的的主要材质、真伪、品质、规格、型号等均以存放现场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务必到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及对转让标的有清楚了解,对标的资产现状、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并充分考虑自身解决问题及承担风险、费用的能力,一旦报名参与交易即视为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4.意向受让方应于交易前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来源、瑕疵和风险等(包括上述已披露瑕疵和风险及其他一切未披露瑕疵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作补偿或赔偿。
5.公告期内自行看样请提前预约,联系人:(略)
6.(略)出具的《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拟处置设备所涉及的其持有的设备(略))。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融资企业简介
投资价值描述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所属行业-
经济类型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规模
经营范围
股东个数职工人数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前一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万元万元万元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万元万元万元
备注
前二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万元万元万元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万元万元万元
备注
前三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万元万元万元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万元万元万元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日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万元万元万元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万元万元万元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增资条件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略)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略)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略)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略)
2.(略)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
开户行:(略)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略)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略)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略)
5.(略)出具交易凭证前,(略)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略)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略)
5.(略)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01
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6.(略)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略)审查,(略)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本次交易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3.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4.(略)出具资产交易凭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受让方从交接之日起负责标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使用标的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至受让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治安、环保责任以及标的资产的保管、损坏、灭失风险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处置过程中的拆卸费、运输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方和受让方以标的资产现状交易,受让方通过标的资产转让的交易信息公告期间的现场勘验自行对标的资产情况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结构、性能、价值及资产的其他情况。受让方放弃对标的资产的现场勘验及尽职调查并不影响其承担上述责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
6.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其他披露事项
保证内容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投资须知内容和《(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投资须知内容和《(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投资方的,在投资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略)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项目设置收购诚意金的,
(1)收购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略)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收购诚意金在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收购诚意金余额在投资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不符合资格的,收购诚意金在投资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价款支付方式:(略)
其他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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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需求和遴选方案
信息发布需求信息发布期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48个周期。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信息发布终结,说明:
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略)
遴选方案
经办人联系方式:(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略)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略)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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