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贵州元江煤业(大德)洗选厂项目(煤炭贮存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建设内容:本煤炭贮存场占地面积29566m2,建筑面积21500m2(环评批复为12650m2,本次验收时,二期预留空地已一并建设),建设场地内全面硬化,全面封闭,建成后年转运成品煤90万吨。目前项目建设有原煤
(略)、
(略)、办公
(略),并预留后期洗选加工场所位置。年转运煤炭90万吨。
公示期间:自2024年5月10日起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贵州元江煤业(大德)洗选厂项目(配煤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pdf【验收意见】
(略)“贵州元江煤业(大德)洗选厂项目(煤炭贮存.pdf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孟娟 |
|
【联系电话】 |
19720413970 |
【客服微信】 |
197204139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