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4年度医养结合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二、
(略):HNHS-2024-07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一标段:
(略).89元;二标段:365600.00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1、一标段:采购内容:
(略)2024年度医养结合建设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二标段:采购内容:采购一批设备设施,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供货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质保期:1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
(略)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略).cn)和“
(略)”网站(
(略).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以上查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供应商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
(略)
二标段: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所投报的属于医疗器械产品应当是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的产品,其他产品除外;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
(略)(
(略)(
(略)(略)))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一标段:供应商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
(略)
二标段:生产厂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于医疗器械产品应当是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4)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加盖单位:
(略)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质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申查。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采购过程中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采购人:
(略)
7.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8.1、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纸质版以及电子响应文件以光盘或U盘的形式,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8.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上午09:00时。
8.3、递交地点:
(略)
8.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
(略)》、《
(略)》上发布,
(略)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
(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0.1、收取方式:
(略)
10.2、收取标准:参照豫招办【2023】002号文规定标准执行。
十、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附件1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
(略)
单位: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
(略)
我单位:
(略)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
(略)
供应商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日日
注:1.供应商须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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