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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一体化三期碳四价值链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5-10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环评公示
更新时间:2024/05/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扬子石化-(略)一体化三期碳四价值链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略)[字号:小中大][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略)
建设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性质:扩建
投资总额:6172万元
项目概况:主要是对现有异丁烯装置的脱瓶颈改造,采用的工艺技术不变,充分利用原装置的大部分设备,仅改造两台精馏塔的塔内件、更新或改造部分机泵、更新少量换热器等设备,对现有变电站机柜间等辅助设施进行改造;改造项目实施后,异丁烯装置生产规模由5万吨/年提升至9.1万吨/年。该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废气: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各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占标率小于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占标率均小于30%。
(略)域削减污染源及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浓度后,SO2、NO2、PM10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非甲烷总烃短期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经采用AREMOD模式一级预测,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综上,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废水:(略)收集后进入扬子石化净一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扬子1#排放口排入长江。(略)外排水量不新增,对评价江段没有影响,水环境质量维持现状。
固废:本项目固废环境外排量为零,各类固废经妥善处理处置后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影响。
噪声:(略)现有生(略)内,主要噪声设备距各厂界预测点距离较远,因此对厂界的噪声影响有限,受设备噪声影响很小。预测分析表明,本项目噪声源经隔声、消声等治理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中3类标准。
地下水:(略)内环境水文地质条件整体良好,项目初期雨水池的防渗措施对污染物迁移起到了良好的阻滞作用,防渗效果明显。初期雨水池中污染物的扩散范围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Ⅲ类标准的相关要求,(略)及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基本可以接受。
土壤:项目考虑防渗措施未起到防渗作用的条件下,若初期雨水池发生连续性渗漏,物料以垂直入渗方式:(略)
环境风险评价:本项目选址位于现(略)内,不新征占地。装置布局合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符合相应环境安全内容要求。预测结果表明,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周边环境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略)应认真落实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要求,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落实的情况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废气:本项目废气依托现有c-ERU单元处理,并采用SCR脱硝来降低NOX的产生。经过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的废气可以达标排放。
水环境:装置运行产生的醚精馏塔回流罐排污水、异丁烯精馏塔回流罐排污水、真空泵排水,除此之外,还包括循环水站排放水;(略)收集后进入聚异丁烯装置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最终送扬子石化净一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尾水经扬子1#排污口排入长江。本项目建成后,经“以新带老”措施削减,废水排放量减少48377t/a,对地表水环境影响降低。
固体废物:本项目蒸馏残液委托有资质单位:(略)
噪声:本项目主要产生噪声设备为泵、风机等,本项目在设备选择上优先考虑低噪声设备,对所用的高噪声设备采取加消声器和防振降噪措施。项目噪声采取上述措施后,该项目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报告经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认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与区域规划相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拟建地环境(略)要求。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略)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略)
征求意见稿及公参意见表的链接:https://(略)
提取码:051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略)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环保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略)
1)建设单位:(略)
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略)@qq.com
八、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示
公告发布单位:(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月10日
对于(略)服务电话:(略),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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