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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泰国项目电动叉车和拖车国际招标公告(1)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5-08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受招标人:(略)
1长安汽车泰国项目电动叉车和拖车1批本项目采购:5T电动(锂电池)叉车1台,全自由提升门架,用于集装箱重货掏箱;5T电动(锂电池)拖车及其充电设施、系统35台/套;2T电动(锂电池)叉车34台(含普通电动叉车15台;全自由提升门架叉车6台,40尺高柜、20尺集装箱掏箱使用;站立式电动托盘搬运车13台);2T手动液压叉车12台。详见第八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3规定),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3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外,还需要提供如下文件:(1)投标人必须是响应招标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关境内投标人须提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关境外投标人须提供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4)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若是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制造商或其控股的直营组织投标。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见招标文件第一册格式IV-9-2“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若投标人为制造商控股直营组织,除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见招标文件第一册格式IV-9-2“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外,还须提供股权证明或股权关系说明(格式由投标人自拟,须盖制造商和投标人的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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