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营口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营口 发布日期:2024-05-08
所属地区:辽宁 - 营口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LNHY-(略)ZC)
项目所(略):辽宁省,(略),(略)一、招标条件本(略)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2万元,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略)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包括大米、食用油、面粉、肉类、水产类、蔬菜、水果、调料、蛋类、乳制品、豆制品、其它半成品等。(详见采购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略)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略)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略):LNHY-(略)ZC项目名称:(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略)
过程项目
七、其他补充事宜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购买文件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原文图片下载0.png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